- 我叫沈清欢,二十六岁。今天,是我结婚的日子。婚礼现场,灯光耀眼得像梦,我穿着全城最贵的婚纱,挽着那个所有女人都想嫁的男人——陆景琛。他是陆氏集团的总裁,一个站在金字塔顶端,跺一跺脚就能让整座城市震动的男人。三个月前,我救过他。那天大雨倾盆,他的黑色宾利在盘山公路上失控,撞上了护栏。我正好开车路过,将他从变形的驾驶座里拖了出来,送去了医院。我以为这只是一次偶然的善举,萍水相逢,过后无痕。可他偏偏盯上了我。从那天起,他对我展开了近乎疯狂的追求。这个传说中冷漠、克制、不近女色的男人,每天亲自开着豪车来我公司楼下等我下班,送的花能堆满我的整个办公室。他带我去最高级的餐厅,买最**的包,用最不容置疑的语气,规划着我们的未来。终于,在一场盛大的商业宴会上,他当着所有媒体和商界名流的面,单膝下跪,举着一枚硕大的钻戒,目光灼灼地看着我。“沈清欢,嫁给我。”那一刻,聚光灯下,我哭了。哭得像个傻子,妆都花了。三年前被初恋劈腿的阴影,独自在大城市打拼的辛酸,仿佛都在那一刻被治愈了。我以为,我终于等到了我的命中注定,我的盖世英雄。此刻,婚礼的圣歌还在耳边回响,司仪用激昂的声音喊道:“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!”全场掌...
已完结 



